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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子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连吃两张罚单,这样行为能否构成“财务造假ST”

发布时间:2024-06-09 21:22:39闻婵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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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智云股份子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连吃两张罚单,这样行为能否构成“财务造假ST”,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连市第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智云股份(300097)近日被曝出财务造假丑闻。据悉,智云股份在2022年的财务报表中存在严重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面临纪律处分程序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4月16日收盘,智云股份5.9元,下跌10.88%,总市值17.0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周末颁布的“新国九条”再次明确要继续执行严格退市制度,交易所将新增因财务造假导致ST的情形,因此有投资者在智云股份的股吧中提问:此次财务造假行为能否导致公司被ST?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其中指出:2020年6月,智云股份以高达81.31的股权收购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使其成为智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然而,就是这家九天中创公司,在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严重失实。由此,大连监管局决定对智云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15日,深交所对智云股份下发关注函,指出智云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深交所还表示,将对智云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或者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作为大连市第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2010年上市的智云股份曾经是地方政府和资本市场的宠儿。资料显示,其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是师利全,大连证监局已经对智云股份的行为提出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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