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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14号公告(2024年07月21日财税2016年12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4-07-21 11:40:08史泽元来源:

导读 今天火狐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财税2016年14号公告,2024年07月21日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今天火狐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财税2016年14号公告,2024年07月21日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 根据上述规定,此项政策仅适用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财税[2016]12号不包括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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